本招标项目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2024〕217号《关于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泰东河南侧,海陵南路西侧,通城路东侧,泰和佳苑一期北侧;其中以三徐路为界,路南为一标段,路北为二标段。
2.1.2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28590.75平方米(地上约253093.56平方米,地下约75497.19平方米);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224685.52平方米(地上约169182.5平方米,地下约55503.02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03905.23平方米(地上约83911.06平方米,地下约19994.17平方米);最高高度约74.1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4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04710.1462万元;其中一标段约71666.703万元,二标段约33043.4432万元。
2.1.4工期要求:60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计划竣工日期:202
9月1
。
2.1.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一标段施工,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等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本招标项目共划分成2个标段,本公告为一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810002000074001001 |
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一标段 |
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一标段施工,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等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
E3209810002000074001002 |
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 |
泰和佳苑二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施工,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等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3.1.1项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2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达3.5亿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注:投标人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能够明确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是与本业绩要求类似的施工任务内容;另需提供所承担的施工量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下同。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月1
(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为:2025年1月1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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