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陈镇尚书村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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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WZX-C2025-0003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CT维保(第二次)(联影UCT52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3年 采购需求:包号维保设备名称设备序列号维保项目预算金额服务期限1联影UCT********全保********万元自合同签订起3年********技术保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
)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
7月-20
1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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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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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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