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北火道村、杨树沟村、北坎子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约7.5km,建设生态护岸约6.45km,构建生态缓冲带约3.7万㎡,形成表流型人工湿地约0.3万㎡,建设生态过滤堰约24道,河道基底改良约4.57万m3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投标活动不良记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2 17:00至2025-01-07 17: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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