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 KY20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开发维修需求生成工程化仿真模型系统1套。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2.1 采购清单
维修需求生成工程化仿真模型系统1套,含软件(软件系统、源代码)、仿真模型系统;
3.2 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元整(¥279,000.00)。
3.3 交 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 具备以下资质:
①承担秘密级(含)以上科研生产任务资格证明。(军内单位无保密证书的,应提供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②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实行“两证合一”后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此证书要求不适用于军内);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具有完成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3年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提供近一年 (以开标为准) 任意6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 (以开标为准) 任意6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7)提供以下书面声明:①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②提供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8)提供保密承诺书(单独书面声明);
(9) 提供承担秘密级(含)以上科研生产任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军内单位无保密证书的,应提供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其他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0) GJB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实行“两证合一”后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此证书要求不适用于军内);
(11)应答保证金证明文件。(评审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供该项目的审查凭证或结论)
注: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 (以开标为准)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 基本账户 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 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2024 年12月3
起至2025 年1月
(北京
,
9:0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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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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