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建设地点等内容)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一次服务授权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含税(万元) | 税率(%) | 最高折扣比例(%)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天)/ 框架协议有效期 |
电压等级描述 | 本次采购范围 | 专用资质要求 | 专用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质量标准 | 结算规则 | 项目地点及承包方式 | 代理费支付方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 是否限授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03-工程咨询框架 | 包1 | 1016G2100000005T8ZRC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2025年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造价服务业务框架招标-包1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80 | 6 | 75 | 2025年2月13日 |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终止;有效期满,框架协议终止。 | 110千伏及以下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无 | 2021年1月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 满足需求单位要求 | 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北辰区,包工 | 中标方 | 折扣比例 | 否 | 是 | 否 | 企业自有资金 | 耿艳84402551 | 否 | 否 | |||
803-工程咨询框架 | 包2 | 1016G2100000005T8ZRE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2025年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造价服务业务框架招标-包2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80 | 6 | 75 | 2025年2月13日 |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终止;有效期满,框架协议终止。 | 110千伏及以下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无 | 2021年1月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 满足需求单位要求 | 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北辰区,包工 | 中标方 | 折扣比例 | 否 | 是 | 否 | 企业自有资金 | 耿艳84402551 | 否 | 否 | |||
803-工程咨询框架 | 包3 | 1016G2100000005T8ZRD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2025年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造价服务业务框架招标-包3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80 | 6 | 75 | 2025年2月13日 |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终止;有效期满,框架协议终止。 | 110千伏及以下 | 天津市辰锋电力安装有限公司110kv及以下工程的造价服务 | 无 | 2021年1月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 满足需求单位要求 | 中标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北辰区,包工 | 中标方 | 折扣比例 | 否 | 是 | 否 | 企业自有资金 | 耿艳84402551 | 否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d)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该要求仅针对监理项目);
(h)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j)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k)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l)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m)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该要求仅针对施工项目);
(n)为本标包的监理人(该要求仅针对施工项目)。
2)财务要求
(a)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b)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注册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安全质量要求
安全质量要求 |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b)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月2
19:00至2025年1月3日00:00(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湖南省女子监狱湖南省女子监狱1、4号监舍空调安装项目竞争性询价邀请公告 2025-05-06
- 忠县污水厂2025年度公务及生产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2025-05-06
-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某项目车库地坪维修工程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2025-05-06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 王泥浜村王家厍生产队厂区消防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消防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
- 云南公司文山作业区2025年度日常维修框架招标公告 2025-05-06
- 智能检测公司大广南鄂赣隧道、有色高架桥健康监测项目设备安装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06
- 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6
- 南航财务部2025-2026年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06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2025年硬件设备和信息网络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通航建筑物安全风险辩识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院本部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垃圾袋及利器盒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 广东省公安厅2025-3信息化咨询(2024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外包(派遣)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乌山历史风貌区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安溪县重点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福建省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