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275,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275,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2,70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1 |
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1.00 |
275,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授权书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10月
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12月2
至 2025年01月0
,每天
8:30至12:00,
15: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医教结合康复项目-手工训练教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1
- 测试线上全流程招标公告 2025-06-21
- 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厅琴房隔音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1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地2022-WG-59号地块项目经理部铁丝网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1
-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海淀科创园项目室内门物资询价公告 2025-06-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2025年石化专用配件等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配套改造-钢制家具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2025年汽轮机配件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2025年记录纸等技术用纸-M1M采购公告 2025-06-21
- 陕西北新-RXLG制动电阻比选采购公告 202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