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1.2供货周期:自收到招标人订单后20天(日历日)之内完成供货。
1.1.3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6个月。
1.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本次招标技术指标要求。
1.1.5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2.1标包1【采集器】招标范围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要求 | 预估规模(不含税) | 交货地点 |
1 | 增强型动环采集器(8口及以上)、普通型动环采集器(4口)、采集器IO扩展模块(非智能)、采集器串口扩展卡(智能串口)、监控测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748.67万元 | 江苏省内 |
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第一名 中标份额 | 第二名 中标份额 | 第三名 中标份额 | 第四名 中标份额 | 第五名 中标份额 |
有效投标人数量≥8个 | 5个 | 40% | 30% | 15% | 10% | 5% |
有效投标人数量=6或7个 | 4个 | 40% | 30% | 20% | 10% | / |
有效投标人数量=4或5个 | 3个 | 50% | 30% | 20% | / | |
少于4个 | 本标包重新招标 |
1.2.2标包2【传感器】招标范围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要求 | 预估规模(不含税) | 交货地点 |
1 | 48V蓄电池组(2V单体24只)监测单元(单体含内阻)、温湿度传感器、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177.88万元 | 江苏省内 |
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第一名 中标份额 | 第二名 中标份额 | 第三名 中标份额 | 第四名 中标份额 | 第五名 中标份额 |
有效投标人数量≥8个 | 5个 | 40% | 30% | 15% | 10% | 5% |
有效投标人数量=6或7个 | 4个 | 40% | 30% | 20% | 10% | / |
有效投标人数量=4或5个 | 3个 | 50% | 30% | 20% | / | |
少于4个 | 本标包重新招标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折扣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1、2均适用】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在本省设有服务团队。如投标人在本省尚未设有服务团队,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标包1、2均适用】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标包1、标包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标包1:采集器】提供由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FSU硬件设备”检测报告。
2.3.3 投标人同类产品业绩要求【按标包评审】:
投标同类产品【标包1同类产品:采集器类产品、标包2同类产品:传感器类产品】自2021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以上金额为投标人的含增值税供货金额,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买卖)方信息、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和发票一一对应,并以订单和发票对应的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清晰扫描件。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
12月2
9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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