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北京湾里综合智慧化楼宇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北京湾里综合智慧化楼宇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1225-02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视频安防监控集成服务及设备运维服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76.94万元,预估含税总金额为191.54万元。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 | 1330285.88 | 1450011.61 |
视频安防监控集成服务 | 347298.10 | 368135.99 |
设备运维服务 | 91769.91 | 97276.10 |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数量为1个,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分项最高限价,参选人的应答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 分项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 | 1330285.88 |
视频安防监控集成服务 | 347298.10 |
设备运维服务 | 91769.91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以及设备运维服务于2025年6月3前完成交付;视频安防监控集成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交付。
2.3保修期: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保修期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提供为期24个月免费维保;视频安防监控集成服务及设备运维服务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提供为期12个月免费维保。
2.4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5G网络质量监测施工服务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7参选人近三年(自2021年12月0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同类业绩中须具备下列至少一种:(1)网络综合覆盖施工类业绩;(2)信息集成技术服务类业绩;(3)运维服务类业绩。
3.8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9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施工“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2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20
12月2
17时00分至20
12月3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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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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