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号 |
包别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1 |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
24010101 |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
5 |
电瓶叉车 |
25010903 |
电瓶叉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需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资格的加工制造企业,且具备所参与产品的销售业绩与经验。
3.1.2 包1投标产品发动机尾气排放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的“第四阶段”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3.1.3包5投标人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3.1.4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包产品由国家授权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日前2
止(以发票开具
为准)的至少一份投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要求一一对应(如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发票金额为准),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上画线标注此次投标产品的业绩项,业绩涂抹,遮挡,模糊不清等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
内无行贿犯罪。
3.4.4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投标人未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以上要求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已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本次招标各标包内产品全部编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制造商)的企业,不再参与本次投标;
3.5.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日)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无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函。
3.5.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事件,须提供承诺函。
3.5.4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日)在石油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品情况发生(以集团公司质量公告为准)。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4 年12月2
至2024 年12月3
内……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包售卖,每包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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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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