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零星维修服务入围项目
1.2 项目编号:ZJZ
1.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零星维修服务入围项目,为招标人珠海分行的物业提供零星维修服务,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天花、墙体装饰、地面瓷砖、综合布线等的修补和局部改造(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改造、拆除工程、隔断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改造等)。具体采购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服务期限:首次合同期限签订1年,最多续签2次,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1.5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3名中标人。
1.6付款方式:具体付款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1.7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为准,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5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投标人拟委派出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2.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2.12投标人不得为交通银行(全集团)的在编员工(含派遣制)及其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所办的企业。(提供《参加基建项目投标的承诺函》)
2.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
12月2
至2025年1月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时30分至12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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