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遵义市汇川区某单位2025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75.228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5.2287万元/年
采购需求:根据该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情况,拟继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地方人员共11人;(具体采购内容,服务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服务期限为 1年。
本项目(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 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1.2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 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 1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 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 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 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新成立企业未发生税收缴纳的,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1.5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 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 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 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新成立企业未发生社保缴纳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并加盖公 章;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 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 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 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规定:(1)采购 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 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 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4 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 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 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 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4 年 12月2
09 点 00 分至 2024 年12 月 30 日 17 点 00 分(24 小时制北京
,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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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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