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1-2月基站代维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1-2月基站代维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1217-06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计划采购北京铁塔机房配套代维、室分及智联业务的代维、维修服务;北京联通基站代维服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262.68万元,其中北京铁塔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41.68万元;北京联通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1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区域 | 铁塔部分 (不含税,万元) | 联通部分 (不含税,万元) | 合计 (不含税,万元) | ||
配套代维 | 室分代维 | 智联代维 | 主设备及配套代维 | |||
代维、维修 | 代维 | 代维 | ||||
一 | 昌平、朝阳、顺义 | 163.08 | 19.06 | 1.73 | —— | 183.87 |
二 | 密云 | 55.45 | 1.99 | 0.37 | 21 | 78.81 |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个标段中选单位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均为标准价格报价折扣100%,参选人的应答报价超过各标段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本项目各标段标准价格基准价:详见附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2月2。
2.3保修期:12个月。
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7参选人近三年(自2021年12月0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4G或5G移动网络设备代维或机房配套代维或室分代维)业绩。
标段一: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二:业绩累计金额达到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8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9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对于不可重复配置、复用的人员,若重复配置、复用则均不计取。
3.9.1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角色 | 人员配置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
标段一 | 标段二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1名 | 1名 |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名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下述任意部门(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省市人事局)颁发的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名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名 | 铁塔、联通各1名 |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段一、二不可重复配置;②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9.2实施人员:标段一、二实施人员不可重复配置。
标段一:
(1)实施人员配置要求:
人数要求 | |||||
总人数 | 配套班组 | 配套修理 | 班组、修理专业共用人员 | 室分班组 | 支撑人员 |
101 | 29 | 30 | 31 | 3 | 8 |
(2)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持证要求 | |||||
低压电工 作业证 | 高处 作业证 | 其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 焊接与热切割 作业证 | 制冷与空调 作业证 | 有限空间 作业证 |
45 | 45 | 30 | 8 | 8 | 4 |
注:①支撑人员持有以上作业证不计入统计;②如同一实施人员具备多种证书,以证书实际数量计取。
标段二:
(1)实施人员配置要求:
人数要求 | ||||||||
总人数 | 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 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 铁塔与联通共用人员上限(限非支撑人员) | |||||
总人数(含与联通共用) | 配套 班组 | 配套 修理 | 班组、修理专业共用人员 | 室分 班组 | 支撑 人员 | 总人数(含与铁塔共用) | ||
37 | 31 | 9 | 8 | 9 | 2 | 3 | 11 | 5 |
注: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总人数和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总人数均包含共用人员数量。
(2)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持证要求 | |||||
低压电工 作业证 | 高处 作业证 | 其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 焊接与热切割 作业证 | 制冷与空调 作业证 | 有限空间 作业证 |
12 | 12 | 8 | 2 | 2 | 4 |
注:①支撑人员持有以上作业证不计入统计;②如同一实施人员具备多种证书,以证书实际数量计取。
3.10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0天内为本项目各标段配置车辆,数量要求如下:
标段 | 车辆数量(辆) |
一 | 65 |
二 | 22 |
注:车辆须在不违反北京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范围内每周六天的正常行驶,保证能按时、按需完成本项目的维保工作。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驻点要求及库房要求:
标段一:
(1)驻点要求:参选人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0天内为本标段涉及的3个不同的行政区,在至少2个行政区内各设立不少于一个代维驻点。
(2)库房要求:参选人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0天内为本标段设立库房。
标段二:
(1)驻点要求:参选人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0天内为本标段涉及行政区内,设立不少于一个代维驻点。
(2)库房要求:参选人具备或承诺中选后10天内为本标段设立库房。
3.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8)本条适用于标段二: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20
12月1
17时30分至20
1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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