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实施对公司六名现任高管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所聘外部机构根据公司提供的审计范围、覆盖周期及重点对公司六位现任高管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向公司提交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本次外聘审计拟根据审计区间分批次实施并出具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为:
(a)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b)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不存在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c)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不存在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投标人不存在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出具与被本次招标业务属于同一类型的暂停业务行政处罚,且仍在影响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投标人需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文件;(f)投标人近 3 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为准)有服务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审计经验,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署方、合同签署
、服务内容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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