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202度车辆维保、维修、检测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202度车辆维保、维修、检测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202度车辆维保、维修、检测服务招标方案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川中油气矿所有车型车辆的回场检验、维护保养、日常故障维修、整车大修、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和排放检验(以下简称环检)、技术评估(大修前或报废前)、大修验收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⑴每周对车辆进行回场检验,确保车辆行车安全,保障招标人工作任务不受影响;⑵配合招标人完成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⑶依据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及时开展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维护到位。(4)配合完成车辆的安检和环检,开展技术评估(大修前或报废前),验收整车大修,准确诊断车辆存在问题。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招标人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4个标段可兼投,标段4不能和标段1、标段2、标段3兼中,标段1、标段2、标段3可兼中。
标段1:遂宁片区车辆的回场检验、维护保养、故障维修。
标段2:南充片区车辆的回场检验、维护保养、故障维修。
标段3:遂宁点车辆大修。
标段4:所有车型车辆的安检、环检、技术评估(大修前或报废前)和大修验收。
标段1预估金额:500万元/年;标段2预估金额:200万元/年;标段3预估金额:200万元/年;标段4预估金额:20万元/年。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附件“车辆维修项目、维修费及常用配件控制价”作为控制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2月3
,按年度合同方式签订(每年一签)。每季度进行考核(见附件-服务质量季度考核评定表),连续两个季度得分低于90分,或者年度考核(见附件-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定表)得分低于90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该投标人的报价系数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系数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2.8.1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
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系数低者排名优先;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8.2推荐原则
标段1: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2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本标段招标失败。
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担约工作量的6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担约工作量的40%。
若只有一家中标,中标单位承担约工作量的60%,剩余工作量补充招标。
标段2: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本标段招标失败。
标段3: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本标段招标失败。
标段4: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1名作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本标段招标失败。
2.8.3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因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上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中标人资格由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如无中标候选人递补,则按实际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如果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否决。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按排名顺序的下一个投标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最终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标段1、标段2、标段3:投标人须具有一类汽车维修资质,资质包括大型客车(车长≧6000mm或乘坐人数≧20人)、中型车(车长<6000mm且乘坐人数10-19人;车长≧6000mm或总质量≧4500kg且<12000kg)、小型车(车长<6000mm且乘坐人数≦9人)、重型及重型以上货车(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汽车)须提供资质扫描件,或者提供投标人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一类维修资质的相关资料;
标段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场监管总局或相关部门发放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业绩要求:标段1投标人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服务金额累计不少于300万;标段2、标段3投标人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服务金额累计不少于120万;标段4投标人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服务金额累计不少于12万。
标段1、标段2、标段3:要求车辆维修类似业绩;标段4:要求车辆检验检测类似业绩。
提供提供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
*5、标段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遂宁市船山区河东香林南路川中油气矿(或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62号)15公里范围内设置1个固定维修厂房,维修厂房面积均需达到800m2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工位(含地沟)均需达到3个以上 (包含3个),小型车辆维修工位(含举升机)均需达到5个以上(包含5个)。
标段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南充市顺庆区迎凤路128号川中油气矿汽车服务大队15公里范围内设置1个固定维修厂房,维修厂房面积均需达到800m2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工位(含地沟)均需达到3个以上 (包含3个),小型车辆维修工位(含举升机)均需达到5个以上(包含5个)。
标段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遂宁市船山区河东香林南路川中油气矿(或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62号)15公里范围内设置1个固定维修厂房,维修厂房面积均需达到800m2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工位(含地沟)均需达到3个以上 (包含3个),小型车辆维修工位(含举升机)均需达到5个以上(包含5个)。
标段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遂宁市船山区河东香林南路川中油气矿(或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62号)15公里范围内设置1个固定检测厂房,检测厂房面积均需达到800m2以上,安全技术检测线和尾气检测线均需达到2条以上(包含2条,均能检测大中型车辆)。
投标人若兼中两个标段,须同时满足两个标段条件。如投标人兼投兼中标段1和标段3两个标段,须同时满足两个标段条件,维修厂房面积均需达到1600m2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工位(含地沟)均需达到6个以上 (包含6个),小型车辆维修工位(含举升机)均需达到10个以上(包含10个),以此类推。
*6、标段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遂宁市船山区河东香林南路川中油气矿(或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62号)15公里范围内至少设置1个车辆回场检验的场地,具备回厂检验功能的工位(含地沟或举升机)均需达到3个以上 (包含3个)。
标段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距离充市顺庆区迎凤路128号川中油气矿汽车服务大队15公里范围内至少设置1个车辆回场检验的场地,具备回厂检验功能的工位(含地沟或举升机)均需达到3个以上 (包含3个)。
固定维修厂房与回场检验场地都需单独设置,不能重复计算。
*7、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在服务期限内的考核方式、标准及其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7.1-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晚于20
1月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2-18至2024-12-24 23:59:59(北京,下同)内完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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