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29省道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29省道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5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29省道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苏交建许字〔2024〕0016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靖江市交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江市交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9省道靖江城区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现状京沪高速公路靖江互通北侧,沿现状老路向南,与金洲路、公新公路交叉,止于与356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5.614公里。
按照分期建设要求,本期建设范围北起公新公路,南至356省道,全长3.079公里,本期共设置互通1处,为位于终点位置的靖江西互通。本项目按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主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次按照主线一般段和靖江西互通段实施,各段工程范围如下:
(1)主线一般段
主路桩号ZK3+050.357~ZK3+636.933、YK2+967.92~YK3+738.92;
辅路桩号ZFK2+535.23~ZFK3+566.902、YFK2+524.892~YF3+554.599、FK3+566.902~FK3+751.468。
(附注:含新建公新公路出入口2条上下匝道GC、GD匝道及辅路相交道路改造。)
(2)靖江西互通段
辅路桩号FK3+751.468~FK5+614.273
(附注:含新建8条互通匝道XA、XB、XC、XD、L、H、XR、XL及辅路相交道路改造、线外改路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229GY-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预埋管线及其他附属工程(不含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环保、监控、省交建局代建的H、L部分匝道)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投标报表交/竣工
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项目(不包含大中修、养护及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以投标报表交/竣工
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项目(不包含大中修、养护及局部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在该项目的履职
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19年1月(以投标报表交/竣工
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包含路基和桥梁)施工项目(不包含大中修、养护及局部维修改造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本项目预约开始:20
12月1
17:30,预约截止
:20
12月2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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