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20HNCS-01临空自贸区无人机综合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科技技术创新中心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规模 (不含税) |
1 | 主动播报远程识别服务和城市地图GIS服务 | 470000元人民币 |
……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日内将主动播报远程识别服务和城市地图GIS服务的部署、测试、上线。
1.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2.5保修期:项目终验完成之日起维保期1年。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1.2.7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合计最高响应限价为47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机构授权,即:由总公司授权其下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由其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供应商自2021年1月至本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担过与无人机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的业绩。
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
12月1
0时00分00秒至20
12月2
24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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