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张家口首都“两区”赤城县森林草原保护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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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30
项目名称###县****局张家口首都“两区###县森林草原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检测终端24台、前置式林火识别报警器24套、电子屏蔽防雷箱24个、定点安防摄像机24台、拾音器48台、扬声器48台、降压模块(逆变器)2****网桥通信单元2套、供电模块48台、避雷器2****网交换机24台、太阳能电池板48套、太阳能控制器24台、蓄电池保温储能箱24套、蓄电池组48套、火情标定定位1套、森林防火应用1套、林业管护APP-森林防火1套、管理配置服务器1台、存储服务器1台、监控铁塔24座、安装、土建工程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前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部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对非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项目编号:HB2********30
项目名称###县****局张家口首都“两区###县森林草原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检测终端24台、前置式林火识别报警器24套、电子屏蔽防雷箱24个、定点安防摄像机24台、拾音器48台、扬声器48台、降压模块(逆变器)2****网桥通信单元2套、供电模块48台、避雷器2****网交换机24台、太阳能电池板48套、太阳能控制器24台、蓄电池保温储能箱24套、蓄电池组48套、火情标定定位1套、森林防火应用1套、林业管护APP-森林防火1套、管理配置服务器1台、存储服务器1台、监控铁塔24座、安装、土建工程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部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对非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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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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