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7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玉铁路项目经理部。业主: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5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机场高铁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6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3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和象山县境内,标段范围内全部采用桥梁方式跨越,全长8276m,其中跨海段桥梁长6110m(其中主通航孔桥长1376m,海中引桥4734m),陆域桥梁2166m。合同工期为1472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
,合同完工日期:202
12月3
。
本工程为新建铁路杭州经绍兴至台州线温岭至玉环段(以下简称温玉铁路),起讫里程DK20+471.10~DK37+759.383,线路全长17.288km,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南部,途径温岭、玉环两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及轨道工程。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S20快速路闵行区与长宁区交汇处。本项目起点位于空港八路~延安西路南侧,主线桩号EK7+855~EK9+802.497、WK7+855~WK9+802.917(不含标尾桥墩和伸缩缝),辅道桩号:K7+855~K9+802.059,全长约1.95km。主要施工内容:(1)桥涵工程(不包括桥面防水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2)道路工程(不含稀浆封层及以上沥青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4)本标段预制立柱和预制盖梁的卸车、架设;(5)本标段预制小箱梁的卸车、架设;(6)本标段照明、交安、声屏障等附属工程的预埋管、件。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年12月3
。
本标段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站(含)以南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ZJCGTZQ-4标段,标段起点为钱塘站(不含),终点为萧山机场西隧道接收井(含),途径杭州市钱塘区、萧山区。起止里程DK35+475.89~DK46+955.449,线路长度11.480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正线桥梁5.436km,隧道4.989km,路基0.168km,动走线桥梁2.361km及存车场路基范围内所有站前及相关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不含有砟轨道道岔、道床及精调)。铁路等级:双线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km/小时。正线线间距4.6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4月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3月3
。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SG10-3-1标项目,项目合同额5.53亿元。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仁和南站一站,包含土建施工、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绿化迁移等施工内容。总工期980天,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
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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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3标段:蔡马站(含)~瓜山站(含)~谢村站(不含)二站二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本标段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额:85494万元,合同工期:2023年12月1
~2027年4月3
,共计1233个日历天。本单位主要承揽范围:蔡马站、蔡马站~瓜山站区间、瓜山站~谢村站区间一站两区间;工程造价:39705.9198万元,合同工期:2023年12月1
~2027年4月3
,共计1233个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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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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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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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生产螺旋焊管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授权代理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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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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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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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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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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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业主和监理需考察生产厂家,离项目不超过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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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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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为可以为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代理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产品质量检测的报告。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招标方的工程状况、加工生产供应方案和设计图纸。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报价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6)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提供合同规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8)一包一投,标书封面标注清楚所投包件包件号,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履约信用: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及代理商)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近两年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约未履约的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査询结果截图在投标文件):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投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④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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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为可以为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代理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产品质量检测的报告。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招标方的工程状况、加工生产供应方案和设计图纸。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报价产品两个及以上大盾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6)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提供合同规定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8)一包一投,标书封面标注清楚所投包件包件号,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履约信用: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及代理商)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近两年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约未履约的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査询结果截图在投标文件):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投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④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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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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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1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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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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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产品质量: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具有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两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认证证书:报价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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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
12月2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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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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