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朔县福利镇福利漓江大桥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朔县福利镇境内,起于福利镇沾板榨。上跨漓江后至于渡头村。大桥起点桩号K1+078. 7 82,终点桩号K1+541. 282,桥梁全长463m,按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桥面宽度31. 0m,双向四车道(预留远期改造为双向六车道)。主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斜腹板连续刚构,桥跨布置为(79+140+79) m;两岸引桥均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径布置为4X20m。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阳朔县福利镇福利漓江大桥照明工程照明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研究图纸、所提供的控制价清单等相关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完全了解本次招标工程的实际范围及控制价清单;投标开始后,投标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招标图纸及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22.3 .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保修期:24个月 。
3.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00万元或类似的照明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并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并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1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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