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全民健身中心(北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4〕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办赛资金和专项债券组成,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6588.5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东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拟采用装配式建筑。总用地面积2361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4.4平方米,其中:室内网球馆4851平方米(含网球场、配套附属用房)、网球场室外器用房267.1平方米、地掷球场室外器械用房76.3平方米。新建室外网球场3324平方米、室外地掷球场107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桥涵、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系统、综合布线、装饰装修、室外工程、体育工艺、边坡支护等专业的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施工范围包括:完成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④其他:按相关规定证明本工程合格需完成的检测(监测)工作及负责组织相关论证等会议,相关费用需由投标人承担则由中标人承担,需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840142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7411426元(含暂定金额:438798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元,设计费暂定:990000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历日(含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的规定,通过设计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体育工艺验收。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的规定,通过施工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4)本招标项目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需要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统称“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月1
19:00:00(北京
,下同)至2025年1月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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