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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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霞浦县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估算总投资12187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1.项目名称: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霞浦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9583.6万元。集中供水自然村:⑴取水工程:建设水泵14座,拦水坝32座,沉沙池33座;⑵输入工程:管径φ32-110输水管道总长度50529m;⑶净水工程:清水池27座,净水设备57套;⑷配水工程:管径φ25-200配水管道总长度189177m,加压泵站10座。分散供水自然村:管径φ25-50输供水管道总长度218910m,蓄水池29座。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均为5级,次要建筑物均为5级,临时建筑均为5级。 2.4.招标范围: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完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服务,有效指导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完工及竣工验收等。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在工程施工中,中标人所用的所有设备档次、品牌、型号等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0个月(含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5.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详细的勘察报告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核(审核方式由招标人确定);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应包括整个合同期。 2.5.2施工工期:18个月;其中节点工期为:/。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核(审核方式由招标人确定)。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 设备、材料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其他资格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2025年01月0
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霞浦县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估算总投资12187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1.项目名称: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霞浦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9583.6万元。集中供水自然村:⑴取水工程:建设水泵14座,拦水坝32座,沉沙池33座;⑵输入工程:管径φ32-110输水管道总长度50529m;⑶净水工程:清水池27座,净水设备57套;⑷配水工程:管径φ25-200配水管道总长度189177m,加压泵站10座。分散供水自然村:管径φ25-50输供水管道总长度218910m,蓄水池29座。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均为5级,次要建筑物均为5级,临时建筑均为5级。 2.4.招标范围: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完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服务,有效指导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完工及竣工验收等。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在工程施工中,中标人所用的所有设备档次、品牌、型号等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0个月(含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5.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交详细的勘察报告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核(审核方式由招标人确定);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应包括整个合同期。 2.5.2施工工期:18个月;其中节点工期为:/。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图审核(审核方式由招标人确定)。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 设备、材料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其他资格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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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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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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