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烟台片区在建项目钢材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1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烟台片区在建项目: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BJ-1 |
钢材 |
详见需求清单 |
吨 |
10717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与投标产品相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备图纸深化能力和制造、安装、配合综合验收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实行最新的有关国家标准,并提供至少三份与《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标准相关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份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 |
货款支付按每批次钢筋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及结算金额进行支付。本合同没有预付款,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点,甲方应在货物送到后2天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本次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 |
4.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20
12月
9:00至20
12月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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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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