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丙橡胶区内倒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乙丙橡胶区内倒运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3
乙丙橡胶区内倒运承运商及价格。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3
2.4服务内容:提供乙丙橡胶区内倒运用车服务
2.5服务标准:乙丙橡胶倒运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符合项目要求的车辆、操作人员及其他配套用具等。
2.6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报价单进行报价(保留一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估算金额117.6万元(含税)
序号 |
车辆类型 |
保障车辆数量 |
估量(万吨/年) |
价格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预估金额(元含税) |
备注 |
1 |
重型半挂牵引车 |
10 |
7 |
元/吨 |
16.8 |
1176000 |
|
合计 |
注:上表中金额含税(增值税税率9%);估量为预估数值,实际与招标预计量存在不一致或者为零的可能,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比例分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满足本项目10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不足10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自有车辆加起来不足10辆,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资质。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提供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技术要求
3.2.1车辆要求:
(1)车辆在吉林省吉林市运行,需符合本地交管部门、运管部门营运要求。
(2)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本项目自有车辆不低于5台,且车辆年限在10年以内,以行车证注册日期为准;车辆车型要求13米及以上挂车、矮栏,宽度在2.4米~2.55米,严禁使用改装车辆。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所能提供的保障车辆数量,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有效期内相应的行驶证扫描件(带车辆照片页,不带无效)、保险单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
(3)合同签订前,实际运行时招标单位按照中标人投标时所配置车辆逐一验车,如发现所使用车辆和投标文件表格中标注车辆不一致的,或者车头数不够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2.2 投标人提供的保障车辆应满足“一人一车”要求,投标人的驾驶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证等。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提供近三个月加盖税务局印章的无欠税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揽过固体产品运输5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6.1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承诺24小时派员服务。
3.6.2车辆承诺:
车辆外观整洁,蒙皮骨架无腐蚀,门窗、玻璃齐全完整,并要求安全设备齐全(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轮胎胎花不得小于1.6mm、无鼓包及硬伤。轮毂不得有裂痕。车载电器齐全好用,线路无老化裸露等情况。发动机不得有漏油现象。燃油管线不得有老化漏油现象。车辆空调、暖风齐全有效。
3.6.3中标人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6.4中标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1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3.6.5中标人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3.6.6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规范》要求,遵守招标人及石化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3.6.7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6.8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运输任务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运费。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
20
12月0
18:00:00至截止
20
12月1
23:59:59时(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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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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