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业务销售配套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
业务销售配套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业务销售配套产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品牌手机、智能手表、泛智能终端等,涉及品牌有华为、苹果、荣耀、小米、OPPO、VIVO、中兴,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估算金额:1070000元人民币(含税)。
(3)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采购人指定任意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项目:交货期:订单下发后,应急情况下2小时内提供,正常情况下48小时内提供。
(7)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自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8)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9)响应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区域如下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 成交份额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第一名 | 60% | 江苏宿迁 | / |
2 | 第二名 | 40% | 江苏宿迁 | /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折扣限价为【100%】,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报价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控股关系: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联合体响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5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响应截止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1.6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华为、苹果、荣耀、小米、OPPO、VIVO、中兴七个品牌经销证明(含授权、代理等)。提供相关产品闭环授权或经销证明材料。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并且均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华为、苹果、荣耀、小米、OPPO、VIVO、中兴七个品牌,在售的其中各一种型号的产品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3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并且均需具备3C认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华为、苹果、荣耀、小米、OPPO、VIVO、中兴七个品牌,在售的其中各一种型号的产品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4响应产品及相关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5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
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
12月
08时30分00秒至20
12月
08时30分00秒】(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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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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