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机场集成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招标编号:JSTC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所有功能测试、系统调试,具备上线条件
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二、招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00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在旅客吞吐量不低于2000万的国内大型机场(以民航局网站公布的2023年度全国民用运输机场旅客吞吐量数据为准)成功实施过航班生产类信息系统(如企业服务总线、航班信息集成系统、机场运行辅助决策系统、地服生产调度管理系统或数据中心系统相关等)的建设案例(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最终验收报告,其中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
及合同双方盖章,否则案例证明材料无效)。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下载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从20
12月3日起至20
12月1
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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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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