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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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MW-G2024-0026 项目名称:###市新海实验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0万元,其中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市新海实验中学校区内有教职工近 260 人,学生约 3500 人,现有66个班级。保安服务单位须对###市新海实验中学校园及周边实施安保、门岗执勤、车辆管理、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设备和视频监控的操作等,24 小时值班巡逻及重大活动增加安保人员配合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安保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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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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