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配套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灵寿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标段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配套医疗设备采购二标段;供货周期:12个月;实施地点:灵寿县人民医院院内;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配套医疗设备二标段采购(具体为设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单位为生产商,应具有与招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与招标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本条所述制造商仅指本标段中关键产品的制造商,本标段的关键产品为:医用激光或射频治疗仪、128CT、超声仪、超声内镜检查设备、X线碎石机、麻醉深度检测仪)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 09:00至2024-12-09 23:59(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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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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