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河智谷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编号:00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浏阳河智谷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浏阳河智谷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河智谷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高铁新城片区,项目用地东临江榕路、南临湘风路、西临雨花大道,北临劳动东路。
2.3项目概况:浏阳河智谷项目规划建设通信服务集聚区、未来数字集聚区、跨境贸易集聚区“三区”,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数字经济增长极、跨境贸易增长极、自贸建设新地标。
本次建设的“三区”主要包括智能制造组团、生物医学组团、新消费组团、数字化场景应用展示中心、数字产业服务平台、人才公寓、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净用地面积16444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7.6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产业用房(用于企业办公、生产制造、研发、设计、中试、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及配套用房(为产业服务的办公、会议、展览、人才公寓、食堂、文体设施、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园林绿化、园区道路、广场、景观人行桥等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预估投资额约3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5亿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项目概算文件为准)。项目分两期开发,方案设计一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建设单位开发需求分批启动。
2.4服务期限:日历天,(1)勘察周期:收到勘察任务书后30天完成勘察任务并出具合格的满足设计要求的地质勘查报告;(2)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质勘察工作(不包含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最终实施以设计单位盖章确认,建设单位下发的地勘任务书为准。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设计文件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的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的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支护、主体工程、幕墙工程、公区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和园区内道路工程、相关附属配套工程以及示范区全专业设计和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等,设计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装配式、绿色建筑咨询(不含绿色建筑评价)等要求。(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12-2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75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需包含勘察、设计);或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75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75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为准。
②工程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③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的
为准。
④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经济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将此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⑤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⑥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2-2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24-12-25 09: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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