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黄河流域葫芦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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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黄河流域葫芦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获得通过。备案号:静发改【2023】406 号,同意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阿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静宁县黄河流域葫芦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具体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坡、生态护岸、整修改造补水渠道、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内容。
3、项目最高限价:7996.8 万元。
4、质量标准:
设计(含勘察)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含勘察)行业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含勘察)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总工期 29 个月(8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5 月 25 日。其中设计(含勘查)工期 3 个月,施工工期 26 个月。
7、招标内容:包括整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运行准备阶段及完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即完成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模式),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联合体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以提供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EPC 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中有两家施工单位时,必须有一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家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近 5 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例如:生态修复、地灾治理、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等相关业绩);
②设计业绩:近 5 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例如:生态修复、地灾治理、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等相关业绩)。
(4)人员要求:
(1) EPC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应由EPC 总承包牵头单位派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拟派 EPC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①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 2 人:须具有有效施工员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 2 人: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⑤质(检)量员 2 人:须具有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⑥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⑦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⑧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注:以上查询均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由一家设计企业联合若干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企业,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在联合体中承担工作范围,且联合体中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
12 月 04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黄河流域葫芦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获得通过。备案号:静发改【2023】406 号,同意开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阿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静宁县黄河流域葫芦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具体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坡、生态护岸、整修改造补水渠道、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内容。
3、项目最高限价:7996.8 万元。
4、质量标准:
设计(含勘察)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含勘察)行业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含勘察)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总工期 29 个月(8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5 月 25 日。其中设计(含勘查)工期 3 个月,施工工期 26 个月。
7、招标内容:包括整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运行准备阶段及完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即完成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模式),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联合体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以提供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EPC 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中有两家施工单位时,必须有一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一家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近 5 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例如:生态修复、地灾治理、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等相关业绩);
②设计业绩:近 5 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例如:生态修复、地灾治理、河道整治、水利工程等相关业绩)。
(4)人员要求:
(1) EPC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应由EPC 总承包牵头单位派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拟派 EPC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①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 2 人:须具有有效施工员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 2 人: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⑤质(检)量员 2 人:须具有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⑥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⑦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⑧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注:以上查询均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由一家设计企业联合若干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企业,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在联合体中承担工作范围,且联合体中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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