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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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4〕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小河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其他建设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小河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板桥店镇、流水镇、南营街道办事处、王集镇、雷河镇、孔湾镇、刘猴镇、龙头街道办事处等共8个镇(办)相关区域。
建设规模:通过生态重建、自然恢复、转型利用方式,修复宜城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75个,总面积146.04公顷。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具体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
合同估算价:648578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相关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3.1.2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备①勘查设计资质: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者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旧证);②施工资质: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新证)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旧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勘察(勘查)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1.5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管理团队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其他要求:①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
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②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11月3
00:00至20
12月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12月2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4〕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小河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其他建设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小河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板桥店镇、流水镇、南营街道办事处、王集镇、雷河镇、孔湾镇、刘猴镇、龙头街道办事处等共8个镇(办)相关区域。
建设规模:通过生态重建、自然恢复、转型利用方式,修复宜城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75个,总面积146.04公顷。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
合同估算价:648578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相关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3.1.2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备①勘查设计资质: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者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旧证);②施工资质: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新证)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旧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勘察(勘查)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1.5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管理团队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其他要求:①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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