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天长市20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及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天长市20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及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4-D-D28988)。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约10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约10000个端口)供货、安装及维护服务。预估含税金额154.93万元(含税),其中采购包1含税金额103.8万元,采购包2含税金额51.13万元。
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划分两个采购包,各选取一名中选人。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含税预算(万元) |
采购包1 | 采购约10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的安装服务,最终安装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7.66 |
采购约10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护服务(含电力维护),最终维护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66.14 | |
采购包2 | 采购约10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充电端口约10000个,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51.13 |
合计 | 154.93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各采购包中选人1名,不得兼中,按采购包顺序依次推荐。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报不含税单价,各分项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包1安装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345.5元/套,维护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623.96元/套;采购包2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52.47元/套),否决其相应采购包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约10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约10000个端口)供货、安装及维护服务。
2.2服务及供货地点:滁州市
2.3维保期:采购包1为交付验收通过之日后2年。
2.4保修期:采购包1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年。
2.5交付期:采购包1为合同/订单签订后40天内完成安装并交付,有缩短交付期的以承诺为准。
2.6质保期:采购包2为交付验收通过之日后5年,有延长质保期的以承诺为准。
2.7供货期:采购包2为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有缩短供货期的以承诺为准。
2.8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采购包1)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 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有效证书(采购包1)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清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5.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采购包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或电力维护类、采购包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货类)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3.2.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5.1比选文件获取:【20
11月2
12时00分至20
12月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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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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