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3〕39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20青银高速旧关(晋冀界)至太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省财政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5:5分担;寿阳西互通连接线L2涉及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由寿阳县政府筹措;其余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供电工程及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起自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旧关村以东晋冀两省交界处,接正在改扩建的青银高速河北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经阳泉市平定县柏井镇、冶西镇,阳泉市郊区旧街乡,晋中市寿阳县尹灵芝镇、南燕竹镇,止于晋中市寿阳县蔡庄枢纽,与青银高速蔡庄至龙白段及在建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相接,路线全长101.062公里。
本项目外供电工程分为功能区与隧道区,其中功能区13处,隧道区6处;
本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涉及220kV电力线4条6处,110kV电力线7条7处,35kV电力线14条14处,10kV电力线181处。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DLZCB1标段:招标范围为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外供电工程及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外供电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外供电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交工、电力验收后正常供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DLZCB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
为准)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1名,持有发输变电专业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5)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若人员业绩提供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2 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单位、设计安全评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信誉要求
3.4.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2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3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4.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和对应的监理标段同时进行招标,如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投标人和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存在第3.2款关联关系时,若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将优先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监理标段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推荐监理标段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
11月2
18时00分至20
12月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
12月1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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