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区燃气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城区燃气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新行审投资【2024】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 2.2、建设规模:对新泰市原有供气设施进行安全升级,对老旧埋地管道进行材质与新工艺替换、更换老旧居民小区的调压设施及阀门切断装置、改造青云街道及新汶街道等泰新线沿线用气区域备用气源管道、为居民更换户内燃气胶管为金属波纹管、更换老旧居民户内燃气表为智能物联网燃气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新泰市城区。 2.4、计划工期:35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合同估算价:32082521.02元 2.7、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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