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成都首开韶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首开成华区槐树店16号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PC构件、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 20〕241号);
1.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成都首开韶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成华区槐树店路16号新建商品住宅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16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共计9栋单体建筑,12个单元,其中17F高层建筑4栋,16F高层建筑3栋,15F高层建筑1栋,12F高层建筑1栋,地下1层。本工程采用绿建一星标准设计、装配率40%。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PC构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的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是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加工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连续2年(202 2-202 3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2年(202 2-202 3年)的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近2年内(202 2-202 3年)招标物资产品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 2-202 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 2-202 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招标结果。
3.2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三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的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是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加工能力。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需提供连续2年(202 2-202 3年)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2年(202 2-202 3年)的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2.5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近2年内(202 2-202 3年)招标物资产品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 2-202 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 2-202 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招标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11月2
至20
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北京
,下同)购买。
4.2PC-01包件售价2000元,ST-01包件售价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2月1
09:3 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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