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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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4〕83号、东发改投资〔2024〕90号东发改投资〔2024〕92号、项目代码:2409-450681-04-01-844353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东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53772.45平方米(合约80.66亩),总建筑面积71476.39平方米。 其中标准厂房3栋、建筑面积共51922.34平方米(1#厂房30433.92 平方米,2#厂房13333.44平方米,3#厂房8154.98平方米),仓库1栋、建筑面积13333.44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 积3914.64平方米,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55.97平方米;开挖土方量约17.83万立方米,开挖石方量约11.88万立方米,土石方弃置量22.05万立方米;配套 建设室外总平、水电、停车场、污水预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以及购置相关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主体工程、 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和购置相关设备等。 合同估算价:39586.8万元 要求工期:51
历天,定额工期51
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6002841001545001001,标段(包)名称: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设计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金斧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3、防城港市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的企业,以及防城港市外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在防城港市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试行)》防住建管发〔2023〕119 号,经市住建局审核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现有资质类别承包范围内更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可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可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11月2
16时36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止(不少于2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2月1
09时30分。
国有资金 | 39586.8万元 | 10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0.0万元 | 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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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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