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20龙岩联通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施工项目
1.1.2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270.00万元
1.1.3实施地域:新罗区、漳平市
1.1.4计划工期:以发包人《施工项目发包书》上载明的完成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
1.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联通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6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个月(备注: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承诺为准)
1.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下(含所有下达的工程施工服务订单)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或至下一年度框架集采项目启动之日止,具体以先到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施工费基价对“设备及线路(含零星管道)工程施工结算时的总工日(指安装工日、机械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的折扣进行报价,最高折扣(on)报价限高为40%(即折扣报价应≤40%),投标人折扣(on)报价超过限高价的,将被否决投标(依据2022年招标限高价)。
施工费基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关于印发2017年本地网工程施工结算定额取费标准的通知》(福建联通〔2017〕347号)及《关于明确光缆测试等工序结算取费原则的通知》(网建〔2018〕38号)、《福建联通室内分布系统一体化集成施工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无线册)标准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级资质同等认可)。
2.4安全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清晰扫描件。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转包分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2.7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指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或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2.8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内在龙岩地区配置驻点项目管理机构至少1个,提供承诺函,机构配置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备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人员身份证清晰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2)配置安全员至少1人,需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人员身份证清晰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3)配置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各至少1人(提供承诺函)。
2.9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通信工程设备及线路施工】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1)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合同标的物内容、清单、规模。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框架合同及附上相关订单【电子订单可不要求盖章】或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为发票或甲方盖章的结算确认单等材料)。
(2)如为专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金额、
、标的物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依据为准,如同一个框架合同供应商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依据的以结算依据为准
(3)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清单、规模、、金额。资料不全、评标专家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11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至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至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至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至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9)投标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3)为本项目提供结算(决算)审计的;
(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或咨询服务或监理人或审计单位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交费:20
11月2
17时30分至20
12月0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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