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在建 中国铁建十九局朔黄铁路2023年第八批大中修4标 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铁建十九局朔黄铁路2023年第八批大中修4标项目 (项目部全称) ,建设单位为: 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地材、土工材料、、安全环保设施、混凝土及制品、木材、铁路通信信号材料 (招标物资)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国铁建十九局朔黄铁路2023年第八批大中修4标项目
(由项目提供,格式不做要求)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仅适用铁路项目)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XX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XX年XX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4.2.2 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XX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接受粉磨站投标,但须提供熟料(唯一)来源证明;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XX年XX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X年(XXXX年X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4.2.3 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4.2.4 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钢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X年(XXXX年X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4.2. 5 包件名称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 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XX年XX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X年(XXXX年X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1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4.2. 6 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认证(或同等)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具有沥青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XX年XX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 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X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0
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 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 (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X标项目y一分部渣土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房屋1标项目配电箱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5-09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2025年动车组外皮清洗机维保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冷链园一期三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5-05-09
- 山东高速莱钢钢构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公用工程工艺热力外管廊项目四标段钢结构加工竞争性谈判选拔项目公告 2025-05-09
- 中铁六局建安公司北京站雨棚大修工程雨棚10-12站台面拆除、铺贴、清运及消纳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宿蚌城际铁路站前Ⅱ标项目经理部A组料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5-09
- 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鼎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A2工区三分部碎石、片石、石屑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铝蜂窝板竞谈采购谈判公告 2025-05-09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梅园地块建设施工总承包工程挤塑板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5-09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外文原版图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2025年智慧校园基础网络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虚拟引擎开发实训平台、数字影视动画拍摄创作中心、三维视觉交互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陆河县江西坑锡多金属矿普查”钻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东莞市质检中心2025年度电池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年度实验室专用检测设备采购(三期)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灰库#1散装机升级改造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阀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截止阀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灰硫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