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关大街提质工程EPC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洛阳周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关大街提质工程EPC2.2项目代码:2408-410304-04-01-8822422.3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新(2024)0010号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东关大街的改造提升,街道改造总长度4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街道两侧外立面20290.00m2,设置流动摊位60个,配套给水工程874m、雨水工程828m、污水工程1020m、强弱电工程1656m、照明工程32座、燃气工程717.60m、热力工程805m等设施改造。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等工作。2.6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7最高投标限价(概算总投资额):38298600.00元,其中工程费37621400.00元,设计费677200.00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9工期:12个月(包含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2.10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2.12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2.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2.1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3.2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6)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1月2
至20
12月0
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为20
12月2
09时2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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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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