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上跨沪昆铁路、下穿沪昆高铁立交改扩建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诸暨市。
建设内容:工程设计里程K0+835.275~K1+219.765 范围内既有桥梁拆除重建、两侧新建拼宽桥的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等内容(不含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安设施、桥面沥青、桥面防水、新建桥梁伸缩缝、拆除北侧拼宽桥伸缩缝等)。
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里程K0+835.275~K1+219.765 范围内既有桥梁拆除重建、两侧新建拼宽桥的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等内容(不含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安设施、桥面沥青、桥面防水、新建桥梁伸缩缝、拆除北侧拼宽桥伸缩缝等)。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同时具有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内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名(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等,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进行招投标活动,作为一家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及与联合体各成员存在隶属关系的相关单位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
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处理与本项目施工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6)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均对联合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 年7月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新(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包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须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
(二)拟派项目经理: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 年7 月1 日(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须包含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人员身份、职务及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建设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
(三)其他: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25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 年7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 年8 月、9 月、10 月)连续缴费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四、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 年11 月25 日至2024 年12 月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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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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