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春邮区中心净月场地设备维保外包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ZKGS
3.采购内容:维保范围为长春邮区中心净月场地外包大型设备维修(机械,弱电,PLC 电控维护工作),主要为设备的日常保养、巡视、故障维修、安全管理等。主要设备为单层分拣机 1 套;矩阵设备 1 套(包含粗分线、细分线);伸缩皮带机 36 台;停车垛口门 36 套.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相关要求
6.1.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6.2.其他要求:中标服务商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7.项目预算:净月维护人员预计需要 9 人*12 小时,测算价格按照市场人工价格 28 元/小时估算,每月共计约 9 万元。
净月场地为备用生产场地,主场地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开启净月场地,全年大约开启净月场地 3 个月,净月开启不满一个月时,按月进行结算。
具体预算为:
1
序号 |
服务环节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计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大型设备维保 |
大型设备维保,包括机械,弱电,PLC电控 |
|
28 元 |
/ |
总预算金额约 27 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具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5.财务要求:2021-2023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至成立之日起);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 IP 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3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1.承包方所安排人员需要具有相关资格证
12.外包公司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长春邮区中心净月场地现场管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每日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文件费用:300 元/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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