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景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金城湾区域一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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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蠡湖景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金城湾区域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行审投备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标段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注册后查看
2.1.2 建设规模: 金城湾区域东部片区景观提升面积约200000平方米,项目包含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29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1月0
,竣工日期: 2025年07月0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2/1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8/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类似工程业绩须来自牵头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4)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注册后查看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
: 20
11月2
17:00 至 20
11月2
23:59 ;
本招标项目 蠡湖景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金城湾区域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行审投备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标段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注册后查看
2.1.2 建设规模: 金城湾区域东部片区景观提升面积约200000平方米,项目包含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29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1月0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自2022/1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8/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类似工程业绩须来自牵头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4)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注册后查看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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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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