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二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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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二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27,834.00元
最高限价:1927834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5.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历天;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5.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
6月
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和豫财购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
以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
11月2
至 20
11月2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40048401 | 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二批)项目 | 1927834 | 1927834 | 是 | 1927834 |
5.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5.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 号)和豫财购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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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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