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房屋出租公告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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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出租人:中###市委****局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04W法定代表人:魏二利机构性质:机关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市红山###路中段 标的编号 出租标的名称 面积 租期(年) 竞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1 中###市委****局一楼大厅南侧商厅 ******** 3 ******** ******** 1000 特别说明: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中###市委****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租赁要求1、租赁用途要求: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租赁基本要求(1)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2)租赁期内,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余热费由出租方承担。(3)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4)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12个月。(5)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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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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