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中关村电子城智慧工地监控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朝阳区中关村电子城智慧工地监控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72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1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为甲方提供视频监控及平台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服务、维护服务并建设一套高低点位联合智慧工地系统等相关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1月3止。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财务状况: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3资质要求: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同项目不可复用,可与本项目某一施工队伍中专职安全员重复)。
(4)施工队伍: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1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电工1名,登高1名,焊工1名,施工人员1名(同一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不同施工队伍人员不能复用,施工队伍人员出现复用则复用人员均不计取)。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1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参选人具有同类(视频监控集成)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参选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9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10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比选文件获取:20
11月2
17时00分至20
11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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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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