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31293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30323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二次)包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2930.00
简要规格描述:包1:病人推车、消毒机、抢救车、仪器推车、输液推车、护理推车、病床(单摇带轮病床)。(包1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注册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20
1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成立
不足1年的新办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11月2
至 20
11月2
,每天
00:00至11:59 ,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
1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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