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明学院产教融合数字经济大楼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学院,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教育强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学校自筹安排,招标人为三明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553.63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9954.22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3599.407平方米,新建地上16层,地下一层产教融合数字经济大楼,规划高度70.7米,消防高度66.7米,概算批复建安造价约16513.2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学院产教融合数字经济大楼的土建、安装、室内装修及配套建设的室外景观、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为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本项目属于“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为特殊招标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3924010(其中暂列金额594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0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73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后一年内完成地下室及主体三层框架,开工后两年内主体封顶及完成外立面装修,开工后三年内完成地下室及三层以下装修;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依据建办市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月1
09:00:00至20
12月
1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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