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1083-04-01-4778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洪远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洪远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堤、滨湖2个街道办事处,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汉河、黄家口、老湾等15个乡镇,大同湖、大沙湖、小港3个管理区(国有农场)共20个城乡街道和洪湖市全域233个村民委员会所在地。
建设规模: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在洪湖市城乡全域规划购置并安装1071台120kw直流快速充电桩,并完成变配电工程、信息网络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监控单元及无线通讯、车棚、车位划线及车辆限位器、弱电配套、绿化工程及调试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9
合同估算价:17565.21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的财务报告)。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和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如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四、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五、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电力工程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六、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施工管理: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2.质量管理: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安全管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材料管理: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资料管理: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备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可由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和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二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联合体授权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盖章;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⑧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⑨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⑩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3.2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11月1
至20
11月2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12月0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1083-04-01-4778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洪远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洪远建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堤、滨湖2个街道办事处,螺山、乌林、龙口、燕窝、新滩、峰口、曹市、府场、戴家场、瞿家湾、沙口、万全、汉河、黄家口、老湾等15个乡镇,大同湖、大沙湖、小港3个管理区(国有农场)共20个城乡街道和洪湖市全域233个村民委员会所在地。
建设规模:洪湖市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在洪湖市城乡全域规划购置并安装1071台120kw直流快速充电桩,并完成变配电工程、信息网络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监控单元及无线通讯、车棚、车位划线及车辆限位器、弱电配套、绿化工程及调试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
合同估算价:17565.21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的财务报告)。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和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如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四、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五、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电力工程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六、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施工管理: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2.质量管理: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安全管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材料管理: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资料管理: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备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可由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和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二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联合体授权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盖章;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⑧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⑨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⑩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3.2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巴州区小微企业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等11个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净化合成单元安全阀、爆破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4
-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7项废旧物资处置-标段6:废旧电机(约5.3吨)采购公告 2025-05-14
- 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定子冷却水系统加装微加碱设备招标公告 2025-05-14
- 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1000MW煤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集中控制楼电梯采购公告 2025-05-14
- 融创、鄯善光伏电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辅导、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14
- 中节能太阳能抚顺县三友生物科技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采购公告 2025-05-14
- 中节能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康项目环卫车辆采购变更公告 2025-05-14
-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东外电源工程项目导线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14
-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及外供汽系统运行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