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项目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440115-04-01-2145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项目第三方检(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位于南沙区环市大道北侧,海畅路西侧地块。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8万m2,计容建筑面积约14.08万m2,容积率≤3.7,不高于100m,暂定总建筑面积约19.95万m2。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监)测部分:土壤氡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基坑支护材料检测、基坑检(监)测。主体及桩基础检(监)测部分:建筑材料检测(主体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门窗工程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及海绵城市检测、绿化工程检测、建筑消防设备检测、人防设备检测、防雷检测、主体沉降检(监)测、高支模检(监)测、桩基础承载力检测(具体检(监)监测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质监站监督交底文件及甲方批复检(监)测方案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乙方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且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管理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乙方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5)由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均为在建或新修道路,承包人须按照政府相关单位要求办理通行手续,载重车辆严格按照道路通行要求执行。(6)如遇紧急情况须24小时内提供真实有效基坑检测快报,并按照要求采取加密检测、增加检测内容、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供发包人及相关单位使用。
2.2.3服务期:自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检(监)服务内容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6294279.50元,包括:
序号 |
检(监)测项目名称 |
投标限价(元) |
备注 |
基坑支护检(监)测 |
|||
1 |
土壤氡检测 |
28,000.00 |
|
2 |
基坑支护工程检测 |
341,200.00 |
|
3 |
基坑支护材料检测 |
30,478.00 |
|
4 |
基坑监测 |
1,210,727.50 |
|
主体及桩基础检(监)测 |
|||
1 |
建筑材料检测 |
943,922.50 |
|
2 |
主体结构检测 |
890,773.00 |
|
3 |
钢结构检测 |
53,400.00 |
|
4 |
门窗工程检测 |
62,700.00 |
|
5 |
节能检测 |
387,613.50 |
|
6 |
智能检测 |
163,272.50 |
|
7 |
室内环境检测 |
81,450.00 |
|
8 |
绿化工程检测 |
10,800.00 |
|
9 |
道路及海绵城市检测 |
105,876.00 |
|
10 |
建筑消防设备检测 |
133,000.00 |
|
11 |
人防设备检测 |
178,800.00 |
|
12 |
防雷检测 |
133,000.00 |
|
13 |
桩基础承载力检测 |
1,078,000.00 |
|
14 |
主体沉降监测 |
142,666.50 |
|
15 |
高支模监测 |
318,600.00 |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二年(从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
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员工);
3.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月1
00时00分至20
12月0
10时30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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