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环保检测服务项目(2025.01-2027.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满足招标人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废水(污水站)、废气(锅炉、焚烧炉、除尘、油烟及无组织废气)、噪声(厂界)、室内外环境排放物或影响因素的日常自行监测需求,确保监测指标及频次符合法规要求,出具的监测报告应合法有效。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总金额(三年合计):60.00万元(含税)。
2.
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2025年1月—2027年12月3
)。
3.
最高投标限价
检测指标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单位:元) |
中标人数量 |
||
梅州卷烟厂环保检测服务项目(2025.01-2027.12) |
PH |
项 |
50 |
1家 |
色度 |
项 |
100 |
||
化学需氧量 |
项 |
115 |
||
生化需氧量(BOD5) |
项 |
187.5 |
||
氨氮 |
项 |
120 |
||
总氮 |
项 |
120 |
||
浊度 |
项 |
100 |
||
臭和味 |
项 |
50 |
||
石油类 |
项 |
20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项 |
150 |
||
动植物油 |
项 |
200 |
||
硫化物 |
项 |
150 |
||
总氯 |
项 |
115 |
||
总磷(磷酸盐、元素磷) |
项 |
120 |
||
烟草尘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浓度高于20mg/m3) |
项 |
950 |
||
烟草尘颗粒物(含烟气参数,浓度不高于20mg/m3) |
项 |
3450 |
||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
项 |
1375 |
||
臭气浓度(有组织) |
项 |
2000 |
||
林格曼黑度 |
项 |
150 |
||
烟尘颗粒物(烟气参数,浓度不高于20mg/m3) |
项 |
3250 |
||
氮氧化物(污染源) |
项 |
500 |
||
二氧化硫(污染源) |
项 |
500 |
||
一氧化碳(污染源) |
项 |
275 |
||
饮食业油烟 |
项 |
1950 |
||
昼间噪声 |
项 |
100 |
||
夜间噪声 |
项 |
300 |
||
TSP(总悬浮颗粒物) |
项 |
925 |
||
硫化氢 |
项 |
300 |
||
氨 |
项 |
200 |
||
臭气浓度(无组织) |
项 |
2000 |
||
总挥发性有机物(VOCs) |
项 |
1500 |
||
甲醛 |
项 |
200 |
||
苯 |
项 |
300 |
||
TVOC |
项 |
500 |
||
氡 |
项 |
287.5 |
||
其他相关费用(交通、差旅)合计 |
次 |
1000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
投标人需具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
不足3 年的,则从成立
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1 年1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 2021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
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
。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 20
11月1
至 20
11月2
(法定节假日除外),
09时0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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