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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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注册后查看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夏银行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2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 招标范围
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采购已列入20
集中采购计划,该机具包括的内容及技术参数如下:
(一)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用于打印及读写后粘贴于实物表面,使用射频识别技术可进行全流程管控。
(二)桌面式读写器。固定于办公桌面,用于读取及写入RFID电子标签信息,支持多份标签批量同时读取,可准确接收并执行实物的出入库、借阅,并将信息同步传输至业务系统。
(三)手持式读写器。用于库房内移动式读取RFID电子标签信息,支持较远距离大量标签的高速读取,可准确接收并执行实物的出入库、借阅、交接和盘点任务,并将信息同步传输至业务系统。
(四)RFID标签打印机。用于RFID电子标签的打印及信息写入,支持批量打印,打印内容可定制。
(五)智能保管柜。用于存放粘贴RFID电子标签的实物,可实现对指定种类、指定柜号、指定柜层的实物内容进行查找及盘点,自动去重、实时反馈。
3. 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1.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具备原厂独家授权代理资质。
3.1.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对华夏银行分支机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3.1.8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3.1.9 2019年10月
至今,投标供应商所投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相关产品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分行有至少2个入围案例或销售业绩清单(提供采购合同或入围通知书扫描件)。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
:20
11月1
至20
11月1
(09:30—11:30,14:00—16:00)(北京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注册后查看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华夏银行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2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 招标范围
押品及重要物品实物保管机具采购已列入20
(一)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用于打印及读写后粘贴于实物表面,使用射频识别技术可进行全流程管控。
(二)桌面式读写器。固定于办公桌面,用于读取及写入RFID电子标签信息,支持多份标签批量同时读取,可准确接收并执行实物的出入库、借阅,并将信息同步传输至业务系统。
(三)手持式读写器。用于库房内移动式读取RFID电子标签信息,支持较远距离大量标签的高速读取,可准确接收并执行实物的出入库、借阅、交接和盘点任务,并将信息同步传输至业务系统。
(四)RFID标签打印机。用于RFID电子标签的打印及信息写入,支持批量打印,打印内容可定制。
(五)智能保管柜。用于存放粘贴RFID电子标签的实物,可实现对指定种类、指定柜号、指定柜层的实物内容进行查找及盘点,自动去重、实时反馈。
3. 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1.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具备原厂独家授权代理资质。
3.1.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对华夏银行分支机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3.1.8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3.1.9 2019年10月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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